新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2025 年 6 月 27 日修订、2026 年 1 月 1 日施行。旅馆业不按规定登记住宿人员身份信息、为身份不明或拒绝登记的人提供住宿,责任人员罚 500—1000 元;妨害反恐工作、违反反恐法的转按《反恐怖主义法》处罚。酒店前台培训必读。
文件信息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:2005 年 8 月 28 日通过,200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;2012 年修正;2025 年 6 月 27 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,新法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(新法第一百四十四条)。
过渡提醒:2026 年 1 月 1 日前,前台登记违规仍按 2012 版第 56 条执行(200—500 元);之后按新法第 67 条执行,罚则提高。
新法第六十七条(旅馆业登记义务,要点摘录)
第一款:旅馆业从事经营活动,不按规定登记住宿人员的姓名、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信息的,或者为身份不明、拒绝登记身份信息的人提供住宿服务的—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。
第二款:实施前款行为,妨害反恐怖主义工作、违反《反恐怖主义法》规定的,依照《反恐怖主义法》的规定处罚——对应反恐法第 86 条第二款,住宿经营者可被处 10 万—50 万元罚款(详见本站反恐法条目)。
新旧对照:为什么说罚则提高了
- 2012 版第 56 条: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,处 200—500 元罚款;
- 2025 版第 67 条:500—1000 元(情节较轻警告或 500 元以下);
- 涉及反恐情形的:不再按治安处罚法小额罚款,直接转反恐法 10 万—50 万元档。
此外,新法对旅馆的关联义务还有: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馆业的(第六十五条,拘留并处罚款、予以取缔);旅馆等公众场所存在安全事故隐患、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(第四十五条,对责任人处 5—10 日拘留);为黄赌毒活动通风报信的(第八十七条,10—15 日拘留等)。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特别查验义务与处罚在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五十七条、第一百二十二条(询问监护人联系方式、身份关系,可疑即报;另见本站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条目)。
对酒店的落地解读
新法把"登记"从低成本违规抬成前台红线。实操就三句:一客一证、人证一致;拒绝登记的客人不安排入住;未成年人按未保法询问并记录。同时提醒:前台登记与 WiFi 实名是两条线,客房/公共 WiFi 的实名义务来自网安法、82 号令与反恐法第 21 条,"住宿已实名"不能替代"上网实名",两者要能对上账(详见反恐法与网安法条目)。
自查清单
- 前台是否知晓新法 67 条罚则已提高到 500—1000 元、涉恐转反恐法 10 万—50 万?
- 是否存在"无证入住、一人登记多人入住、代登记"的漏登记场景?
- 未成年人单独或与成年人共同入住,是否询问监护人联系方式并记录?
- 上网实名与入住登记是否可相互追溯?
官方全文与免责
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全文:https://www.spp.gov.cn/spp/fl/202506/t20250627_699863.shtml(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flk.npc.gov.cn 亦可检索)
本文为东创伟业基于官方文本的整理与解读,仅供合规参考,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;新旧法衔接期的执行口径请关注属地公安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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